煙花爆竹營業執照如何申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
2023-09-18
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審批發放工作辦理程序
一、審批事項名稱
1.新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申請
2.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申請延期
3.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申請變更
二、審批依據:
1.《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455號)第十七條;
2.《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65號)
三、法定期限:30個工作日
四、承諾期限:12個工作日
五、申報資料目錄清單及要求:見《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申報資料目錄》
六、實施程序
按照“受理、審查、審核、復核、決定、制作送達”的程序辦理,具體程序要求如下:
(一)受理
1.時限:1個工作日
2.崗位責任人:市安監局行政許可窗口工作人員
3.崗位職責:
(1)對申請人的申請事項提供接待、解釋以及咨詢服務。
(2)對照申請資料目錄,查驗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①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局職權范圍的,及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②申請人的申請事項屬于本局職權范圍的,受理人應當認真查驗相關材料,同時履行以下職責: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并提供相關的指導服務;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或者2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出具補正告知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需補正申請資料的,自申請人提交全部補正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③填寫《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審批程序單》,在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所有資料送交煙花爆竹安全監察大隊(以下簡稱“監察大隊”)行政許可辦審查。
(二)審查
1.時限:3個工作日
2.崗位責任人:監察大隊行政許可辦
3.崗位職責:
(1)全面審查申請材料是否齊全、規范、合法、有效。
(2)審查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法》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條件。
(3)認為行政許可事項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該利害關系人,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陳述和申辯意見;關系他人重大利益需要聽證的,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聽證申請的,依法組織聽證。
(4)在《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審批程序單》審批欄上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許可條件的提出準予行政許可的建議,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提出不予行政許可的建議并說明理由。并草擬準予行政決定書或不予行政決定書并將資料程序單交大隊負責人審核。
(三)審核
1.時限:2個工作日
2.崗位責任人:市安監局監察大隊負責人。
3.崗位職責:
(1)審查受理和審查程序的規范性和審查結論的準確性。
(2)在《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審批程序單》和《批發許可證申請書》審批欄內簽署審核意見,對符合許可條件的提出準予行政許可的建議,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提出不予行政許可的建議并說明理由。
(四)復核
1.時限:2個工作日
2.崗位責任人:市安監局主管煙花爆竹副局長。
3.崗位職責:
(1)審查受理和審查、審核程序的規范性和審查、審核結論的準確性。
(2)在《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審批程序單》和《批發許可證申請書》審批欄內簽署審核意見,對符合許可條件的提出準予行政許可的建議,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提出不予行政許可的建議。
(五)決定
1.時限:2個工作日。
2.崗位責任人:市安監局局長。
3.崗位職責:
(1)綜合審查審查程序、審核程序的規范性及其結論準確性。
(2)在《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審批程序單》和《批發許可證申請書》上簽署決定意見,對符合許可條件的,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六)制作、送達
1.時限:2個工作日。
2.崗位責任人:市安監局行政許可窗口工作人員
3.崗位職責:
(1)根據審查意見制作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或者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對決定準予行政許可的,制作煙花爆竹批發許可證。對決定不予許可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2)將行政許可文書及時送達申請人。
(3)及時辦理送達回執手續,并移送歸檔。
(4)辦理許可事項終結登記。
- 海南稅務登記查詢常見問題解答 2024-01-08
- 如何辦理醫療器械許可證?最新規定有什么變化?
- 如何辦理醫療器械許可證?有哪些專業公司可以提供幫助?
- 如何辦理醫療器械許可證?要求和標準是什么?
- 如何辦理醫療許可證以及相關費用是多少?
- 如何辦理醫療許可證并了解費用標準?
- 如何辦理醫療許可證?
- 如何辦理醫療許可證?辦理要求有哪些?
- 更多...